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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选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7日 来源: 作者:

各二级团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与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合作,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现将我校推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内容

(一)资助范围:

根据中国青基会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项目安排,请各学院至多评选推荐1人至校团委(若没有符合要求的同学则不推荐),最终由我校推选出“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2名至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该项目的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最终由中国青基会审核并确认资助对象)。

(二)推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截至20251231日前,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含民办、高职);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5)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6)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填写电子档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1

(二)报名截止时间:请各学院负责人在1219日(周五)中午1200前将报名信息电子档以“XX学院-自强之星报名表”命名发至校学生会实践部邮箱xxsh_sjb@126.com

三、项目要求

(一)加强宣传报道。请各学院负责人确保活动优质高效有序推进;做好活动宣传和报道。

(二)确保公开透明。请高度重视资助对象的推选等相关工作,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动成果转化。立足将本次活动作为希望工程助学育人重要载体的基本定位,充分发挥对青年学生的思想引领作用和对其他社会力量的示范带动作用,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组织化育人路径,推动资助成果更为有效地转化为政治成果和组织成果。

附件:1.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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